哪些减值损失不能转回(哪些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)
- 会计
- 2023-11-27 15:3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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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减值可以转回,哪些不能转回呢
1、会计核算中减值准备可以转回的主要有:坏账准备、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、存货跌价准备。会计核算中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主要有: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、无形资产减值准备、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、固定资产减值准备。
2、存货减值:可以转回,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,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。 固定资产:不可以转回。 无形资产:不可以转回。 投资性房地产: 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, 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。
3、流动资产、半流动资产(持有至到期投资)计提减值损失后可以转回。
4、对于资产减值准备约束的都是不可以转回的,如: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、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或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、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、商誉、生产性生物资产、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。
七个不能转回的减值准备?
工程物资减值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。减值损失一经确认,不得转回,主要都是些长期资产,具体包括以下资产:对子公司、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。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。固定资产。
下面将介绍七个不能转回的减值准备。坏账准备:坏账准备是企业为了应对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而计提的费用。一旦计提坏账准备,就意味着企业预计将无法收回相应的应收账款,这部分减值准备是不能转回的。
在建工程减值准备;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;除了货币资金、应收票据、交易性金融资产、预付账款、长期待摊费用等外的资产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。
共同控制、重大影响,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,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不得转回。金融资产(持有至到期投资、贷款和应收款项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)、存货等计提的减值,在影响减值的因素消失后,可以转回。
会计核算中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主要有四个: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、无形资产减值准备、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、固定资产减值准备,其余坏账准备、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、存货跌价准备三个是可转回的减值准备。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。
减值损失不能转回的资产有以下五类:长期股权投资;固定资产;无形资产;投资性房地产:(1)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。(2)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。金融资产: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。
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?哪些不可以转回?
1、存货减值:可以转回,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,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。固定资产:不可以转回。无形资产:不可以转回。投资性房地产:①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。②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。
2、即使以后价值回升,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。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,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,但是如果价值回升,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。
3、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有: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,计提的减值准备、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部分消失,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。
4、不是说所有的资产减值损失都是不能转回的,只是针对特定的资产类别,如固定资产等,其减值准备不得转回,而存货的减值准备,是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转回的。
5、流动资产、半流动资产(持有至到期投资)计提减值损失后可以转回。
6、具体如下,存货减值:可以转回,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,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。固定资产:不可以转回。无形资产:不可以转回。投资性房地产: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。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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