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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(保险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)

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原则有哪些?

您好,人身保险合同的四项基本原则如下:更大诚信原则: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,必须保持更大限度的诚意,双方都应遵守信用,互不欺骗和隐瞒,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保险标的的主要风险情况,否则保险合同无效。

第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的利益,我国《保险法》规定,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,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。财产保险以财产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,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。

四原则:保险利益原则、更大诚信原则、近因原则、损失补偿原则;损失补偿原则不适合于人身保险。因为在保险法中(旧68条,新46条)规定,“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、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,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,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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