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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哪些会计科目(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哪些会计科目设置)

新会计准则是否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?

1、新会计准则下,取消了“待摊费用”这一科目,强调了资产负债观的遵循。企业如果仍然保留“待摊费用”和“预提费用”科目,或使用“预付账款”、“其他应收款”、“预收账款”、“其他应付款”等科目,本质上是没有遵循资产负债观,不符合新准则的要求。

2、新会计准则下,已取消“待摊费用”这一科目。待摊费用原本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费用,例如低值易耗品摊销、大额财产保险费、排污费、技术 *** 费、广告费、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以及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。

3、取消原因: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,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进行了优化和调整,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因此被取消。

4、会计改革后,待摊费用这一科目已被取消。这一改变主要为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,国际上并未设立待摊费用这一概念。在新会计准则下,原待摊费用下的支出被按照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处理。

5、首先,新准则不再单独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,而是通过预付和应付款项的相关科目进行记录。支付时,借记“预付账款”等科目,贷记相关资产科目。摊销时,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,贷记“预付账款”等科目。在会计报告中需要充分披露相关信息。 第二种方式是继续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。

6、新准则下,企业需对“待摊费用”和“预提费用”进行重新核算,这主要是由于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,淡化收入费用观,强调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。新准则取消了“待摊费用”和“预提费用”科目,主要原因是遵循资产负债观,符合会计要素定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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